一、入闱考核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报考方向
| 类别
| 初审总成绩
|
1
| 1038406212
| 杨雁
| 高等教育学
| 高校课程与教学论
| 定向
| 64.45
|
二、资格审查
时间:5月10日(周三)下午2:30
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216室
考生须提交填写完整的《考试诚信承诺书》、《告知书》,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2.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3.英语水平证书;
4.身份证。
注:
1.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需向我院寄送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考核
1.笔试
(1)笔试科目一《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开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5月10日(周三)下午3:00-5:00,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301室。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科目二《专业外语》(闭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5月11日(周四)上午9:30-10:30,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211室。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
时间:5月11日(周四)上午8:30-9:00,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211室。
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个人报告时间约10分钟(使用PPT汇报),问答时间约10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已有研究成果简介、学习研究计划和学术报告(题目自拟)。
考官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按百分制独立评分。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录音、笔录。
四、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寄送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申请者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9510
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216办公室
快递公司:顺丰(指定)
五、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审成绩*20%+考核成绩*80%(《教育理论综合》笔试占30%,《专业外语》占10%,面试占60%)。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审及考核成绩,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院网页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申请者在被确定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后,须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以校招生办通知为准。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
5.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
教育研究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