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时间:2月13日(周四)上午
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502室
考生应在考核前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英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内容。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
1.笔试
(1)笔试科目一《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开卷,占录取总成绩30%),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月13日(周四)上午9:00-11:00,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502室。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二《专业外语》(闭卷,占录取总成绩10%),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月13日(周四)下午3:00-4:00,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502室。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占录取总成绩60%)
时间:2月14日(周五)8:30开始
地点:教育研究院(黄宜弘楼)210室、211室、301室、401室。
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个人报告时间约10分钟(使用PPT汇报),问答时间约10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已有研究成果简介、学习研究计划和学术报告(题目自拟)。
考官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按百分制独立评分。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录音、笔录。
三、体检
考生应在院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寄送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申请者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收件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7500
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216办公室
快递公司:顺丰(指定)
四、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在院网页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考核总成绩=《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30%+《专业外语》10%+面试60%。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
2.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少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附件:
2025年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入闱考核名单
教育研究院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