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学生因公出国(境)校内审批流程

【注】
1. 学生无因公护照,须自行办理因私护照出访。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2个星期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国际处不予受理。
学生无《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须自行办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出访。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2个星期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不予受理。
2. 台港澳办统一受理我校师生赴台湾访问考察、短期讲学、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会议、进修学习等因公务赴台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不受理旅游、探亲等因私赴台行为。依据相关外事规定,除非为台港澳籍或外籍的师生,否则任何教职工或学生都必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因公签注赴台参加公务活动,严禁通过自由行等方式办理因公赴台手续。如通过自由行往返台湾,届时返校后财务也将无法报销。赴台参加普通学术交流、两岸三地会议、国际会议,原则上都必须至少提前40天OA报批。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