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在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的组织领导下,由福建省高等教育研究院、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共同举办的“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培训班”顺利开班。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伟平出席并讲话,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党委书记刘振天教授出席并致辞。开班仪式由福建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省学位办主任黄文华主持。
培训班要求,全省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学科专业的优化调整,通过制度创新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实施细则与特色发展路径,进一步推动学位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共同推动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邀请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战军教授,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学籍学历学位处干部杨子薇进行专题授课。还邀请了厦门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方颖教授,三明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君诚教授,福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江莉龙研究员,福建农林大学副校长郑宝东教授,集美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黄阳平教授作高校经验分享。
分组讨论中,参训学员分别围绕“学位信息报送流程管理”“《学位法》贯彻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保障体系构建”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本次培训班旨在深刻领悟《学位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学位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创新制度。来自全省有关高校的118名分管校领导、学位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文字:宋欣蓉、杨斯诗 图片:马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