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年“黄宜弘奖教(学)金” (以下简称“黄宜弘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黄宜弘奖”学业优秀奖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院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序号 | “黄宜弘奖”类别 | 名额 | 金额 |
1 | 学业优秀奖 | 博士生1名 | 5000 元/人 |
硕士生1名 | 5000 元/人 |
三、申请条件参评要求及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参评要求:见附件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黄宜弘奖教(学)金”评选办法https://ihe.xmu.edu.cn/info/2241/40232.htm)请参评人仔细阅读附件1后再填写申请材料。
各参评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2 相关事迹证明材料模版):
2026年“黄宜弘奖”学业优秀奖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序号 | 奖学金 类别 | 需提交的材料 | 份数 |
1 | 学业优秀奖 | 教育研究院2026年奖学金申请登记表(电子版) | 一式一份 |
证明材料(电子版) | 一式一份 |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黄宜弘奖”学业优秀奖申请表-张三 |
四、参评材料的截止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汇总奖学金电子版材料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自行提交奖学金电子版材料。
提交方式:于2025年12月12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25720241152542@stu.xmu.edu.cn。
由于评选工作时间较为紧张,各项申请逾期不候。请注意时间以及材料齐全度,个人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评人负责。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本次获得“黄宜弘奖”学业优秀奖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26年上半年校庆期间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
2. 获得过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5年国家奖学金、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黄宜弘奖”学业优秀奖。
六、注意事项
1.若发现重复使用科研成果参评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各班派一名代表参与奖学金评审(参评学生不可兼为评审小组成员)。
3.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各项文件,满足奖学金申报基本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