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通 知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02-14

各位教职工: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1.自2月11日起,院教职工凭教工卡自北门(靠近长台阶)进出院楼,进出时须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院楼南门封闭。

2.2月14日教职工上班报到不举行现场签到,采用网络、手机或电子信箱报到。联系人:叶燕,13859901874,gjsms@xmu.edu.cn。

3.无特殊情况,教职工尽量不要来院,在家办公。从外地(全国各地、含本省)返厦人员必须按照厦门市疫情指挥部7、8号令通知进行网上登记并报告院联络员。联络员:吴晓君,13599910032,wooxj@xmu.edu.cn。

4.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厦大综【2020】12号)有关要求,目前在湖北地区的教工继续留在当地,不得擅自返校,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疫情和政府规定,由学校另行通知;目前不在湖北地区的教工,按照遵守政府最新公布的入闽、厦以及所在地区的人员管理规定和学校通知安排返校返岗;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实施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自返厦之日算起,下同)。 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必须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与患者最后一次接触算起,下同);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一般接触者,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闽人员,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教职工观察期结束后,无不适症状的,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正常上班;教职工在返厦或返岗前,出现发烧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先到当地医院就诊,康复后再返岗。

5.在家隔离的教职工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可联系院办工作人员。

6.留校的学生如果要来研究院,要提前告知。联系人:魏艳,18959281106。

教育研究院

2020年2月11日

微信公众号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黄宜弘楼

邮箱:

gjs@xmu.edu.cn

电话:

+86-0592-2186413

传真:

+86-0592-2189065

版权所有 ©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3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黄宜弘楼邮政编码: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