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交流思想、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组织活动制度。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四个合格”的优秀党员,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18年10月29日下午,我院2016级硕士生党支部在院311教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着重开展支部工作和党员个人问题的查摆工作。作为该支部的对接领导,学院党委傅伯奇副书记参与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研讨。
作为此次活动的主持人,支部书记陈融莉介绍了本次组织生活会召开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对傅书记在百忙之中莅临支部组织生活会表示热烈欢迎。首先,陈融莉向全体党员总结汇报了一年来支部工作的开展情况,从学习教育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展开详细的汇报,并对支部荣获“厦门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给予赞扬,对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和优良表现给予充分肯定。随后,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客观地总结和反思了党支部在党务工作中的不足,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具体的设想。紧接着,陈融莉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员标准“四个合格”的内容,分别就党员的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和发挥作用合格的内涵与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要求各党员要时刻以“四个合格”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照“四个合格”规范言行举止和行事作风,争做一名优秀的党员。之后,全体党员对照“四个合格”标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积极发言,深刻反思,敢于正视自身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各党员对支部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在活动开展的形式上与内容教育的有效性方面可以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创新。
最后,傅书记对本次组织生活会作了总结发言,提出了三点期望。第一,作为毕业班同学,思想工作绝不能放松,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正确对待网络舆论,切勿传播不当言论。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党员“四个合格”严格要求自己。第三,提高思想境界,做品学兼优的优秀党员。傅书记号召党员同志要积极主动关心国家、学校、学院的大事、时事,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的提高,拥有积极的心态,健康的身体。结尾,傅书记还鼓励党员同志互相监督、互相批评、互相关心、互相进步,争敢一名起到模范先锋作用的优秀党员。

供稿人:蔡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