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是全国首批举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教育的试点单位。1978年在全国首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改为现名。它是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84)和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986)所在单位;拥有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1988)。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0)和高等教育研究的国家“985工程”创新基地(2004)是高层次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为了深化教育博士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博士培养质量,更好地选拔具有扎实专业功底和创新潜质的生源,自2014年开始,厦门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试点,2019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热诚欢迎有志于成为专业化的高等学校领导管理人才的优秀在职人员选择申请攻读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符合《厦门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中“报考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具有硕士学位;
3.高等学校管理人员;
4.有5年以上高等学校管理全职工作经历(至2019年8月工作满5年)。
二、招生专业方向
1.教育领导与管理;
2.学生发展与教育。
三、招收与培养类别
教育博士招收在职人员,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方式,鼓励被录取考生脱产来校学习。
四、博士生导师
我校按导师组招生,以下导师将作为主导师进入相应导师组指导培养学生,并可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方向招生。
刘海峰、邬大光、史秋衡、别敦荣、王洪才、张亚群、林金辉、郑若玲、覃红霞、郭建鹏。
五、申请材料要求
1.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5日,通过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并打印《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相关通知,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报名时请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申请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定向单位意见”栏须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签字和盖章。
2.工作经历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内容应包括岗位、职称、职务、职级、工龄,参考格式见附件1。有职称的申请者应提供聘任证书复印件。
3.两封专家推荐信。两名与教育学科有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心智成熟度的评价。
4.申请人个人陈述(不少于2000字),内容应包括:
(1)学习与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等;
(2)科研能力及其它能力;
(3)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4)1至3位意向报考的主导师,是否接受调剂。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问题和研究设想(不少于2000字);
6.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7.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申请人,我校有要求的,须提供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8.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本科毕业证书可免交),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9.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例如,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出国留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的复印件。
11.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清单和复印件。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
12.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提供全文,也可以提供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水平的相关材料。
14.填写《2019年厦门大学Ed.D.申请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申请者务必在2019年1月12日前将第1-13项(按顺序)纸质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8375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逾期不再受理。若在中国大陆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第1-5项材料用夹子夹(不装订),第6-13项材料胶订成册。第4、5、14项材料和第11项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材料情况清单”电子版发送至gjs@xmu.edu.cn,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Ed.D.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完整,我校将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六、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学院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根据择优选拔原则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考核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公布在学院网站。
七、考核
1.考核前资格复查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教育研究院接受资格复审: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体检表(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凡未进行资格复查或资格复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2.考核时间为2019年3-4月(具体以网页和邮件通知为准)。
3.考核方式为口试和笔试。笔试占考核成绩的10%,口试占考核成绩的90%。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英语应用水平等。考核过程将全程录音和录像。
4.由考核面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负责口试考核。每个申请人考核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申请人报告时间约20分钟,问答时间约20分钟。申请人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博士学习研究计划汇报。
八、录取
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意见、考试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院网页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健康状况等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学费
全程学费(包括课程、培养及论文指导)共计12万元(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在第一、二、三年开学前交4万元/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调研费用自理。
十、培养
1.学制四年,在校年限4—8年(含休学)。主要利用第一学期入学前两周、小学期(第三学期的五周)、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时段上课。前2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2年为论文写作阶段。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2.培养方式: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在主导师和导师组共同指导下,采用课程学习和自主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各项培养任务。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通过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教育博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考务工作;教育研究院负责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港澳台招生申请考核工作。
3.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联系电话:+86(0)592-2186413
网址 :http://ihe.xmu.edu.cn/
E-mail :wooxj@xmu.edu.cn
(2)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0)592-2188375
传真:+86(0)592-2180256
网址 :http://zs.xmu.edu.cn
E-mail : zs@xmu.edu.cn
(3)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86(0)592-2184166
传真: +86(0)592-2184117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E-mail: kszx@xmu.edu.cn
十三、本工作办法由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2018年11月
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格式.docx
附件2: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清单格式.docx
附件3:2019年厦门大学Ed.D.申请者基本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