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是全国首批举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教育的试点单位。1978年在全国首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改为现名。它是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84)和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986)所在单位;拥有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1988)、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0)和高等教育研究的国家“985工程”创新基地(2004),是高层次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教育学被列入国家一流建设学科。
教育研究院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热诚欢迎有志于成为专业化的高等学校领导管理人才的优秀在职人员选择申请攻读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招生计划
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
注:我院可视生源状况和学科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教育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申请人对于教育学科应具有强烈的兴趣和科学研究的潜力;
5.已获得英语水平能力证书;
6.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高等学校管理人员,有5年以上高等学校管理全职工作经历(至2025年8月底工作满5年)。
三、招收专业方向与培养类别
教育博士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两个专业方向招收在职人员,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方式,鼓励被录取考生脱产来校学习。
四、博士生导师
2025年度博士生导师有:邬大光、史秋衡、别敦荣、王洪才、刘振天、郑若玲、赵婷婷、覃红霞、郭建鹏、吴薇、徐岚、鲍威、王树涛、陈兴德、陈斌、郭一蓉、李澄锋、计国君(教师发展中心)。
以上导师均可招生。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导师介绍。
五、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向我院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
1.网上报名:在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30日期间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均不办理退还。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
2.寄(送)报考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5年1月6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只接收顺丰速运(不含同城急送))地址(或直接提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216办公室郑老师,电话:0592-2187500(邮编:361005)。信封注明“教育博士研究生申请”字样。
(1)《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注意:“报考专业”为“教育”,“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单位意见”栏须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同意”并盖章;
工作经历证明
注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内容应包括岗位、职称、职务、职级、工龄,参考格式见文末附件1,具有职称的申请者还应提供聘任证书复印件;
(3)两名教育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
(4)身份证复印件;
(5)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有红色或蓝色公章(黑白或彩色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学习与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科研能力及其它能力;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等);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包括报考导师意向、希望解决的问题和研究设想;
(9)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例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出国留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等);
(10)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若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应提交说明);
(11)公开发表的教育学及相关学科学术论文代表作(提交代表作不多于3篇,应提供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非第一作者发表的成果请提交第一作者签字同意的成果贡献说明);
(12)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13)参与出版专著、编著或译著的证明材料;
(14)其他可以体现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
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出编号及材料对应类别),申请材料不要进行胶装,请用大号长尾票夹统一夹好即可;
②请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上个人姓名处用彩笔标注;
③第11项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仅接受Word格式)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gjs@xmu.edu.cn,将压缩包命名为“申请者姓名+Ed.D.申请”;
④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和录取资格。
六、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院材料审核组负责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院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将根据院申请材料审核原则,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
我院根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最多1:3的录取-考核比例)的原则确定入围考核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审核后公示在院网页上。
七、考核
(一)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考核前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英语水平证书原件;
身份证原件;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内容。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时间为2025年2月中下旬。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英语应用水平等。考核过程将全程录音和录像。
笔试科目一:《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开卷考,占考核总成绩30%),考试时间为2 小时,满分100 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二:《专业外语》(闭卷考,占考核总成绩10%),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 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占考核总成绩60%):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申请人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博士学习研究计划汇报。
八、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在院网页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申请者在被确定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后,须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以校招考办通知为准。
考核总成绩=《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30%+《专业外语》10%+面试60%。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
2.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少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九、体检
考生应在院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寄送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申请者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含)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日程安排
日期 | 招生工作安排 |
2024年12月5日 -12月30日 | 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 |
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6日 | 提交纸质材料(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
2025年1月8日前 | 我院审核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确认 |
2025年1月中下旬 | 我院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 |
2025年2月中下旬 | 完成考核录取工作 |
十一、培养
1.学制四年,在校年限4—8年(含休学)。主要利用第一学期入学前两周和11月某两周、第一学年第三学期(四周)、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时段上课。前2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2年为论文写作阶段。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2.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在导师指导下,采用课程学习和自主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各项培养任务。
3.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负责教育、教学工作。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课程学分,通过培养环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教育博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学位证书。
十三、收费
全程学费(包括课程、培养及论文指导)共计12万元(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在第一、二、三年开学前交4万元/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调研费用自理。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2187500
申诉电话:0592-2187758
E-mail:zhwq@xmu.edu.cn 网址:http://ihe.xmu.edu.cn/
十五、若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格式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