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既是促进教育事业繁荣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拓宽教育投资渠道、激发社会力量办学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客观需要。国务院在最新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以实行分类管理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民办教育的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究竟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所指何为,李国强副教授在2018年3月18日上午举行的学术例会上为我院师生进行了专门解读。

李老师结合其近日对厦门市民办学校的实地调研,系统介绍了厦门市民办学校的发展情况,指出了当前厦门民办教育的特殊性,以及民办教育办学者所面临的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如何促进规范学校发展、如何正确理解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性质下的不同制度管理等现实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李老师细致入微地解读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实质。他认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是学校组织的法律性质定性,而不是办学者盈利不盈利的问题,民办学校和办学者在法律定性上是两种不同的主体,非营利性也不等同于低收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分类管理的实质就在于明确学校法人属性、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建立民办学校法人制度和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报告亮点突出,内容详实,论点鲜明,尤为精彩,引起了在座师生的热烈讨论。师生的议题主要集中在如何区分法学意义上的产权和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如何进行资产清算、如何评价现有教育投资集团所发挥的作用等问题,李老师逐一予以回应。
最后潘先生就本次报告作了简要点评,认为该报告很接“地气”,同时指出民办教育确实很有价值,希望继续深入地研究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本次学术例会由史秋衡教授主持,潘先生、郑冰冰书记、别敦荣教授、武毅英教授、覃红霞教授、洪志忠助理教授、蔡秀英助理教授、陈斌助理教授等教师以及众多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此次学术会议。
供稿人:2017级硕士生 杨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