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育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相关工作,我院根据《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件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
自2020年起,我院博士学位论文一律提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学术博士学位论文送三位专家评审,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送五位专家评审,并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自2019-2020学年起,校研究生院每学年抽部分硕士学位论文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根据学校要求执行。
未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由院组织评审。建立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库,送审专家名单从专家库中匹配专家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随机抽取产生专家名单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硕士指导教师可提出最多5名回避人选。专家库由各研究所共同建立,每2年院组织一次专家库更新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由两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省外专家组成,其中最多一位专家为本院毕业的院友。专家所在单位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省属重点以上院校。
(三)学位论文评审原则
导师必须严格把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若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3年内累计2人次未能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则取消该导师下一年度各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术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术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位,校外博士生导师至少2位,最多一位校外博士生导师为本院毕业的院友。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由相关博导、教学分管领导开会确定。相关博导可提出最少4名省外专家建议人选和6名本校专家建议人选,同时可提出最多3名回避人选。
(二)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位,校外博士生导师至少2位,来自校外教育管理岗位的专家至少1位,校外专家中最多一位专家为本院毕业的院友。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由相关博导、教学分管领导开会确定。相关博导可提出最少4名省外专家建议人选和6名本校专家建议人选,同时可提出最多3名回避人选。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由各研究所所长、教学分管领导开会确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可向教师所在研究所所长提出可提出最少4名建议人选和最多3名回避人选。
三、其他
本规定自2021年起执行,由教育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原《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细则》(2020年4月)同时废止。与学校最新文件与通知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与通知为准。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