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质量,深入推进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我院博士生培养工作实际,对专业学位博士生中期考核和开题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开题与中期考核组织
研究院成立博士生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各研究所所长为成员,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生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
各研究所设置考核小组,由所长负责组织,所长经协商导师后确定开题答辩会专家小组成员名单。考核小组由研究所所长担任组长,由不少于3名(且为奇数)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原则上由全体开题答辩会小组专家组成,并对每一位博士生设置一名主评人(由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担任)。导师参加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助理(一般为所长的博导助理,下同)协助,具体负责所内博士生导师所指导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若助理为开题与中期考核申请者,应回避相关工作,由所长另行指定学生协助组织工作。
二、开题
(一)开题时间
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有特殊原因(如公派出国、休学等)需延迟开题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导师签署意见,研究所所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核同意,方可延期开题。无特殊原因未参加开题的,视为开题未通过。
(二)开题内容与方式
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当前教育系统的实践,应来源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关键问题,应密切结合学员的本职工作。论文选题要贯彻理论联系实践、理论指导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可操作性和应用性,强调具有自己独立的原创性分析与观点,兼顾学术前沿性、理论及方法的创新性。
开题采取书面报告和公开的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生采用PPT汇报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概况、学位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研究现状、拟解决的问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计划、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每位博士生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博士生报告时间为30分钟,讨论、问答时间不少于30分钟。现场由博士生本人录音并记录答辩内容,格式可参考《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记录》。
博士生应在开题前两周内向考核小组助理提交开题报告文本电子版,考核小组助理将及时转交给考核小组成员。博士生应在开题报告前向每一位开题指导教师提交一份纸质版开题报告。博士生所提交的开题报告应经过导师的严格指导。学位论文一经开题不得随意换题,有重大变动确需换题的,应经导师(组)书面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
(三)开题结果评定与处理办法
开题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与“不通过”三档。开题暂缓通过者,应在一个月内修改报告文本,由考核小组重新评定。开题未通过者,三个月后可申请重新开题。
三、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最迟不超过第三学年第一学期。有特殊原因(如公派出国、休学等)需延迟中期考核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导师签署意见,研究所所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核同意,方可延期考核。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中期考核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中期考核申请条件
修满规定课程学分。
(三)中期考核内容与方式
中期考核重在考察博士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学业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创新性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分为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学术论文和学业进展三部分,其中,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部分应围绕确定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完成学位论文部分主体内容的报告(不少于3万字);学术论文指提交1篇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研究生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有用稿通知即可);学业进展部分包含修课情况和在学科研履历,报告格式可参考《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学业进展报告表》。中期考核现场答辩与开题报告结合进行。
博士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内向考核小组助理提交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考核小组助理将及时转交给考核小组。
(四)中期考核结果评定与处理办法
考核小组将依据学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研究报告等方面进行评定,给出评定考核成绩,由主评人汇总考核小组成员意见后出具《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阅书》。成绩评定方式分为“优”、“合格”与“不合格”。超过(含)半数考核小组成员评定为“优”的,考核成绩为“优”。超过(含)半数考核小组成员评定为“不合格”的,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中期考核通过,可获得1学分并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博士学业。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在三个月后申请第二次考核(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两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区分不同情况作转硕或退学处理。
四、档案管理
博士生应在及时完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文本,经导师审核签字后,连同《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学业进展报告表》、开题答辩记录(含录音)一起,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交给研究生秘书。材料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由教育研究院管理。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21级博士生起执行。未尽之处,由教育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原《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专业学位博士生中期考核与开题实施细则》(2021年4月)同时废止。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学业进展报告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学 号 |
| 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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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研究方向 |
| 入学时间 | 年 月 |
开题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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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课与 选题关系 陈述 | 要求:附课程成绩单。 |
已发表 科研成果 | 包括:论文所有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出版社、刊物级别、发表时间。在研究生本人名字下划横线,在导师名字旁加上“*”号。 |
参与学术 会议情况 | 包括:时间、报告人、报告主题等。含院学术例会。 |
参与学术会议收获 | 要求:选择5个受影响最大的学术报告陈述收获。 |
学术报告 经历 | 包括:时间、会议类型或主题、报告题目等。 |
参与课题 情况 | 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级别、本人在课题中的角色、课题完成情况等。 |
国际交流 情况 | 包括:时间范围、国别、交流院校、交流类型(联合培养、访学、会议)、经费来源等。 |
导师审核 意见 | 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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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以A4纸双面打印,表格空间不够可附页或调整表格。)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制表2022年12月
附件2: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记录
研究生姓名:
导师:
开题时间:
开题地点: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目:
开题指导教师:
记录(主要问题、回答要点、指导教师建议等):
记录人(签名):